狗飼養管理須知
更新日期:2026年7月11日
以下是文件中的完整文字內容:
# 寵物飼養管理須知犬篇
# 迎接新成員
* 適應環境後,帶至動物醫院做檢查、驅蟲;若有頻繁打噴嚏、不吃不喝、拉肚子、 嘔吐等狀況,應立即帶到動物醫院做檢查。
* 接觸新環境時,狗狗容易緊迫,請讓牠適應環境後再陪牠玩。
* 家中若有其他狗狗,建議新成員先做隔離,等到完成基礎疫苗免疫後再接觸。
* 教導基本服從例如「來、坐下、不行」等指令。
# 狗狗吃什麼?
狗主食為乾飼料,罐頭及零食為獎勵用食品,要適量給予,若要自行烹飪或採用 鮮食、生食應注意食材衛生安全。
* 幼犬(6個月以前)建議一天餵食3-4餐,成犬一天餵食1-2餐,餵食份量依總熱量計 算調整,避免過度餵食造成肥胖和疾病。
* 建議不要餵食人吃的食物,容易造成腎臟疾病,禁忌食物如巧克力、洋蔥、葡萄、 生雞蛋等,絕對不可以餵食,若不小心誤食,須立刻帶到動物醫院就醫。
# 晶片與寵物登記
* 現行法律規定狗狗均必須植入晶片並辦理寵物登記,若狗狗送給別人、遺失、死亡 或主人的地址與電話更改,都必須至動物醫院或動保處辦理註記,違者可處3千至 1萬5千元罰鍰。
# 預防針何時打?
* 新生幼犬建議於6-8週施打第一次綜合疫苗,並依獸醫師建議每隔3-6周施打第二劑和 第三劑,完成完整疫苗接種,之後每年施打一次。
狂犬病疫苗依獸醫師建議於3月齡施打第一劑,因狂犬病是法定人畜共通傳染病, 之後必須每年施打一次疫苗,違者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。
# 何時做結紮?
狗狗3月齡後可帶至動物醫院經獸醫師評估適合結紮的日期。
* 結紮手術可以避免子宮蓄膿、乳腺腫瘤、攝護腺腫大、癌症等疾病發生的風險,請務 必依獸醫師建議時間進行結紮。
現行法律規定犬隻均必須結紮,如有特殊原因可向政府申報免絕育,若有繁殖需求必須 事先向動物保護處申請,且不可販賣,經許可後才可以配種,絕不可以私下繁殖,違者 可處5萬至25萬元罰鍰,若違法販賣狗狗最重可處300萬元罰鍰。
# 狗狗的外出禮儀
* 狗狗出門必須以牽繩或籠子妥善管顧,有效預防危險及衝突,放養犬隻可處3千至 1萬5千元罰鍰。
* 遛狗務必隨手清狗便,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由環保局裁罰1200至6000元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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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動物保護處
結紮不放養,貓狗不流浪
■ 勿買來路不明的動物,保障自身安全
■ 認養請洽本市壽山與燕巢收容所,購買請選擇合法寵物業者